2026年招聘公告(财务)2026-06-18]
关于拟聘用人员的公示2026-05-28]
安徽淮河水资源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招聘公告2026-04-15]
《安徽东升港口服务有限公司东升综合码头工程码头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会2023-03-09]
“面向高不确定性和低工程调蓄能力的流域水资源精细调度关键技术”项目公示材料2021-05-18]
2021年度申报职称人员基本情况公示2021-03-05]
淮委科技奖申报公示2021-03-04]
2020年度申报职称人员基本情况公示2020-08-03]
公 示2020-05-21]
关于印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020-05-06]
2019年度申报职称人员基本情况公示2020-03-31]
2019年度申报职称人员基本情况公示2019-09-02]
“淮委防洪评价报告评审管理办法”出台
第一条 为加强淮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防洪评价报告")评审管理,提高防洪评价成果质量,规范防洪评价报告评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淮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按水利部有关规定由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淮委")实施建设方案审查项目的防洪评价报告评审管理。
第三条 由淮委实施审查的淮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大、中型建设项目及对防洪有较大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应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第四条 防洪评价报告的评审应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 防洪评价报告由淮委组织评审,承办部门为淮委建设与管理处,淮委直管河湖管理范围内中小型项目由沂沭泗水利管理局组织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