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任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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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7/4


第一条公司任务的定义:公司承接的所有项目和领导临时分配的其他任务。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任务的开展及对执行情况的跟踪管理办法,以强化对公司任务实施情况的沟通、检查和反馈,提高公司任务实施效果,确保各项管理工作得以良好完成。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司工作计划、任务的实施过程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是公司任务下达、跟踪、信息反馈和考核管理的归口部门,各部门配合经营管理部对公司任务的制订、实施和跟踪管理。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人每月上报《月度工作汇报》,由经营管理部汇总后提交总经理,并汇同总经理意见纳入对各部门月度工作的跟踪和考核。

第五条各部门下月度工作计划在每月上报的《月度工作汇报》中作为工作汇报中的一项内容,随《工作汇报》一并报经营管理部。

第六条公司任务分配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形成的《会议纪要》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时间、地点、人员、主持人和记录人

2、简明的会议议题和目的

3、会议中形成的会议决议和要求

4、会议中布置下达的工作任务(应明确工作内容、责任人、完成日期等要素)

第七条在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当责任人认为工作内容或工作完成时间等需要调整时,可向工作任务下达部门提交《工作计划调整申请》,在取得工作下达部门书面同意调整后,可按调整后的计划进行执行,若未取得书面同意,则仍按原定计划执行。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在每月28日前提交《月度工作汇报》,对当月(以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为一个计划月度)的各项计划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和反馈。

第九条《月度工作汇报》、《会议纪要》由公司经营管理部进行登记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