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评价导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13/3/17

1

1.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为查明水资源状况,必须进行水资源评价。为适应水资源评价工作的需要,统一技术标准,保证成果质量,特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全国及区域水资源评价和专项工作中的水资源评价。

1.0.3 水资源评价内容包括水资源数量评价、水资源质量评价和水资源利用评价及综合评价。

1.0.4 水资源评价工作要求客观、科学、系统、实用,并遵循以下技术原则:

  1 地表水与地下水统一评价。

  2 水量水质并重。

  3 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4 全面评价与重点区域评价相结合。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