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青岛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通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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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15

    2014年1月4日至5日,淮河水利委员会会同山东省水利厅对《临沂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和《青岛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
   审查委员会听取了方案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全面审查。经过质询和讨论,审查委员会一致认为,实施方案依据充分,框架合理,重点突出,内容较全面,突出了临沂市和青岛市的特点,对临沂市和青岛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基本同意通过评审,作为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的依据。
   临沂市地处淮河流域沂、沭河上游,是千年历史文化名城、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先后荣获了"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全国节水灌溉示范市"、"全国文明城市"等多项国家荣誉称号,也是山东省首个水生态文明城市。在临沂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对于实现"河清湖晏、城水相依、人水和谐、生态宜居"的目标,有效促进"生态临沂"建设,支撑临沂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也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供典型示范。
   青岛市是淮河流域水资源短缺,水污染较为严重的地区,青岛市地处山东半岛东南部,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也是国家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先后荣获了 "国家节水型城市"、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多项国家荣誉称号。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对于实现青岛市"库河连漪、供排有序、山川清秀、美丽岛城"的目标,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新闻来源:淮河水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