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通过安徽省水利厅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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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5/31

2014531日,安徽省水利厅在合肥市主持召开了《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送审稿)专家评审会安徽省水利规划办公室、省水文局、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六安市水利局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参加会议。

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拟建厂址位于寿县南部、瓦埠湖西侧,主要处理寿县城市生活垃圾。项目建设1×600t/d焚烧炉+1×12MW汽轮发电机组,年运行8000小时,年取水量为38.6m3

与会代表和专家听取了绿色东方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建设项目及其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的介绍,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报告》编制内容的汇报。经认真讨论,认为《报告》对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情况、取用水合理性、取水水源、取退水影响等进行了分析论证,内容较全面,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 322-2013)的要求。建议补充说明建设项目取水对农业灌溉及农业灌溉设施的影响,补充完善非正常、事故工况下的废污水收集处理措施等内容。

公司董事长王式成,员工周峰、翁艳参加本次审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