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泗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通过专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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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0/12


        20151011日,宿州市水利局在宿州市主持召开了《宿州市泗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书》)专家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徽省·水利部淮委水利科学研究院、宿州市水利局、泗县水利局、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及报告编制单位安徽淮河水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

泗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宿州市泗县屏山镇涂山村,主要是处理泗县生活垃圾,实现对垃圾无害化、减量、资源化处理的发电工程,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4年本)鼓励类的项目。同时,本项目属于《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发改能源[2005]2517)中第三类生物质能类中城市固体垃圾发电类。项目生产用水采用泗县新濉河地表水作为取水水源,提高了当地地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率,符合区域水资源管理的要求。

     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业主单位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关于工程筹建情况的介绍和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认真讨论认为《报告书》对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建设项目取水水源、取用水合理性、取退水影响以及水资源保护措施等进行了分析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基本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