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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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7/4

第一条  奖励适用范围

本奖励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主要包括优秀员工、优秀项目负责人、优秀项目组、勤奋与学习标兵、成长进步等。

第二条  奖励方式

公司奖励方式由两部分组成,即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三条  物质奖励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1、优秀员工,人数一般不超过员工总数的20%,经审查合格后给予奖励1000元。

2、优秀项目负责人,一般每年评定1-2人,奖励1500元。

3、优秀项目组,一般每年评定1组,奖励1500元,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分配给项目组成员。

4、勤奋与学习标兵,一般每年评定1人,奖励600元。

5、成长进步,一般每年评定1~2人,鼓励在年度内进步最快的员工(不一定指优秀员工),奖励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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